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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局年度工作计划(实用19篇)

公平法务1个月前 (05-25)合同范文23

年度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明确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为自己的发展制定明确的计划和目标。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几篇精选的年度总结范文,或许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篇一

(一)、截止2020年,我县建成保障性住房3420套,已分配3180套。

(二)、2020年,我们依据《xx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三级联审、两榜公示即社区初审、乡镇复审、公示,保障中心最终审核、公示并与不动产登记局、人社局、公积金办公室、车辆管理所、工商局、财政部门进行信息比对。2020年,我们为360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60万余元。

(三)、加快实物配租进度,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益,我们始终将公租房分配工作当成保障中心的重点工作来抓。2020年,我们依据《xx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企业、城镇住房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配租保障性住房,充分发挥了保障房保障民生的根本作用。

(四)、为加强公租房的动态管理,我们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车管所等部门建立调查、审核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对已入住公租房家庭的房产和车辆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廉租房住户有车辆的我们已根据《xx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予清退或提高租金标准。

住房保障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篇二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住房保障局大力支持下,我局围绕建设财富、品质、幸福**的目标,创造性开展了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和市住房保障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市区相关领导和基层困难群众的高度肯定和充分好评。

(一)全力保障辖区内中低收入人群住房。

1、坚持安全导向,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今年我区共有三个新建项目1626套房,其中粟塘小区8栋1512套已有1栋72套竣工、康庭园公租房项目及第二福利院倒班房项目已经完成主体竣工验收待交付使用;我局在加强新建项目服务监管的同时,加强对项目的安全检查,要求各项目单位完全依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安全施工,遏制事故的发生。

2、坚持民生导向,把关审批流程标准。今年以来,我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增415户(其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新审批12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新增备案338户,非定向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审批65户),已累计保障公共租赁住房1832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异动取消108户(其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异动取消70户,实物配租异动取消32户,非定向公共租赁住房取消6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5万、8万)新增审批99户,累计保障6792户;棚改安置补贴(15万)新增审批2400户,累计保障3692户;“半边户”及“世居非农”户口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查191户;**区棚改征收户购房vip奖励审批1500户,累计保障1682户。

3、坚持服务导向,规范公租房住房管理。1、坚决清查转租转借情况,成立**苑专项整治小组,轮番清查**苑260多户廉租房住户,借此契机,并对全区廉租住房全面摸底各户实际情况,彻底排查转租转借,清退不符合条件住户24户;2、面对联盟佳苑公租户需整体搬迁的特殊情况,局管理人员挨家挨户上门走访,征求居民意见,耐心解释政策,并逐户解决个案问题,做通163户公租户往粟塘小区搬迁的思想工作,圆满完成**佳苑的208户公租户的搬迁工作;3、历年划拨我区公租房2260套,已累计入住1786户,入住率达80%,今年截止11月底,统计收取租金1567861元,发放无房户困难户租赁补贴共计1636户,1419680元,同时为提高廉租房各小区使用功能,我局协助完成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工程收集、维修监管、质量验收等。

(二)全力配合落实重点项目工作。

围绕服务全区“511”工程,我局抽调17人参与全区国有、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主要做好了政策宣传指导,大力引导货币安置,提供合适房源,加快推进棚改安置补贴审批工作等。今年在**社区配备4名强有力的领导干部,在政策宣传、审批加快、房源组织等工作方面获得指挥部好评,为加快推进棚改工作进度提供了坚强保障。

1、政策宣传前置,解居民货币安置之惑。棚改项目启动之初,安排业务精英到各项目指挥部对征收工作组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解释住房保障政策,重点宣传棚改安置补贴及**区购房vip奖励的申请要求及流程,让老百姓了解政策之利。

2、筹集优价房源,解居民重新置业之忧。全面走访,多渠道筹集棚改商品房源,与14家企业签订了预控棚改房源合作协议,共计筹集房源近3000多套,价格成功预控在5000左右,截止已有800余户老百姓在其中挑选了房源,为广大棚改拆迁户提供优质优价的普通商品房源。

3、提速补贴审批,解居民签约腾房之难。简化流程,提速审批工作,我区开展电子审批系统的试点工作,并在重点项目广泛运用电子审批系统,既严格了审批标准,又简化程序缩短了时间。

(三)全力推进全区干部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工作。

至去年启动以来,我局采取大会、小会,分层次、分群体进行了业务培训,取得较好的工作效果。目前,我局已将全区76个单位及87个学校近8000人申请纸质资料已全部审阅,其中已完成55个单位近800人住房货币补贴批复,发放补贴金额近600万。

围绕建设财富、品质、幸福**,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重点围绕三个对象搞好服务:服务中低收入人群,服务重点项目人群,服务全区干部职工。

(一)强化监管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确保住房管理工作新跨越。一是加快提质改造,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大投入,提质提档,提升公租房小区生活品质和服务水准;二是推进属地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的运行和管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中的部分服务性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三是攻克拒不腾退,对于取消住房保障资格拒不腾退住户,启动法律诉讼程序,确保及时腾退,不产生社会负面影响。

(二)落实机制与服务导向相结合,提升重点工程支持新成效。围绕区委中心重点工程,抽调主要领导干部参与全区国有、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继续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大力引导货币安置,提供合适房源,提速棚改安置补贴审批等工作,为加快推进棚改工作进度提供有力保障。

(三)完善体系与加快推进相结合,促进干部住房补贴新进展。进一步加大对干部货币补贴相关申报工作的业务培训力度,要求各单位按政策如实做好相关申报工作,抽掉2-3人全脱产在市住房保障局完成对干部住房补贴的初审和复审工作。对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相关领导研究处理,确保圆满完成全区干部住房货币补贴工作。

2023医疗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篇三

2022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聚焦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政策落实、疫情防控“三篇文章”,推动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党建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加强作风建设。紧盯服务提质增效,时刻以群众的诉求为出发点,扎实做好医保民生工程,着力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全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持续规范窗口服务,优化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展现医保良好服务形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及时规范、优化窗口办理事项,改进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二)疫情防控责任压实压细。

落实部门协同监管责任。配合区市场监管局督导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加强“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监管,患者到医保定点药店购买“一退两抗”药品,必须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并带身份证实名登记。

(三)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加大重点人群信息管理。完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台账及乡村振兴部门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台账,定期由区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向我局推送,对新增和清退重点人群进行参保状态核查、系统标识等更新维护,确保按标准执行政策。

加强大额费用监测预警。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每月通过医保系统抓取个人自付费用较高的数据信息,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共享,做好预警管理,及时掌握参保群众是否存在返贫及新致贫风险并开展帮扶。

巩固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开展全区医疗保障成效集中排查,强化衔接政策宣传,落实分类参保资助,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实现重点人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全覆盖。

(四)医保民生工程措施有力。

切实保障医保待遇。严格执行**市****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重待遇保障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联合税务部门做好****年度参保清算工作,对个人缴费人数、税务入库人数、信息录入人数等开展比对汇审,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应录尽录、人款相符,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医保待遇。

全力推进****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及医保系统录入业务培训会,印发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及特殊困难群体财政资助参保政策通知文件,加强与民政、残联、卫健和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前谋划、摸清底数,对低保、特困人员、监测人口等特殊群体做好精准识别认定。通过印制参保政策宣传横幅、宣传单、一封信和定期调研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实现基本医保应保尽保。

健全经办机制。调整充实医保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建立医保民生工程联络员工作机制,成立医保民生工程工作专班,增加专门力量,明确职能分工,统筹协调配合,保障工作有效衔接。通过印发《**市**区全面推进基层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各乡镇(街)配备医保专用电脑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保民生工程业务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医保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

加强政策宣传。****年*月组织业务人员*次深入乡镇、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保进病房”服务,扩大医保政策知晓率。*月和**月分别赴**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活动,面向群众宣传医保政策,同时赴医疗机构督促医保政策落实情况,打通医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我局已印发**万宣传彩页、宣传条幅***个、召开*次培训会议(对医疗机构培训*场,基层干部培训*场)、制作宣传音频*份、宣传动漫*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次,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篇医保民生信息。

(五)医保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基本医保制度不断健全。落实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待遇政策,巩固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水平。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切实降低“两病”并发症、合并症风险。执行全省统一的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落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与门诊费用报销同步改革、同步转化,切实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根据《关于妥善解决全区破产改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的工作方案(暂行)》文件精神,稳妥解决破产企业改制医疗保障问题,按时报送周报表、测算医保费用。

大病保险待遇不断提升。完善大病保险保障政策,大病保险最低合规费用段支付比例稳定在**%左右。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提高*个百分点,继续取消封顶线。指导承保公司开展业务培训,落实专人经办、流程明确、时限缩短、按月兑付工作机制。

医疗救助体系不断完善。落实全市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政策,明确费用救助范围,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户实施倾斜救助,对支出型低收入困难家庭实施依申请医疗救助。完善医疗救助信息化系统和审核软件,实行与医保信息系统联网,对依申请医疗救助结算实现联网规范审核。

(六)医药管理服务日益完善。

规范两定协议管理。实行两定医药机构应签尽签、动态调整,****年续签两定医药机构协议***家,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家、定点零售药房**家。加强*家双通道药店日常管理,促进定点医药机构购药双通道机制落地落实。

严格两定机构监管。贯彻落实《全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试行)》,严格规范两定机构医保信息系统管理、药品进销存和财务管理等医药服务行为。推进医保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两定机构****年度考核。

深化医保支付改革。持续推进drg付费改革试点,完成与世立医院签订drg补充协议。积极开展“日间病床”试点,升级医疗机构医院端his系统。

优化医共体医保结算。根据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医共体包干基金预算额,按医共体辖区乡镇(街)参保人数转换为人头费计算四家医共体年度预算额和月度预算额,并预留*%质量保证金,按照月度预算额扣除跨县区和异地当月结算基金后按时进行拨付。督促医共体按时兑付参保患者异地就医报销基金,按时完成医共体外民营医院医保垫付基金核付工作,促进医共体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医药价格和招采改革有序开展。

推进药品集中招采。督促医疗机构认真完成各批次集采药品和耗材在平台系统的报量工作,对报量低于上年约定采购量的进行调查核实。****年以来开展了中药饮片省际联盟采购数据填报、中成药联盟带量采购相关数据填报、口腔种植体系统采购需求量填报、****年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及****年省谈中标品续约报量、国家集采协议期满药品采购数据等填报工作。及时分析各批次药品采购情况及进度,提醒督促各医疗机构按时完成集采药品的采购和入库。全面完成了第四批、第二批次年、第二批第一期续约、第五批、第三批次年的国家集采约定任务,落地实施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及时拨付专项预拨资金。

强化医药价格监管。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加强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指导,对世立医院**项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上报备案,在市局指导下合理制定试行价格。组织对具有资质开展口腔种植的*家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收费情况进行调查,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

(八)医保基金监管成效显著。

推进依法行政。新增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名,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加强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案件移送、案件受理、立案审查、跨区域案件管辖等工作。明确医保稽核和法制审核专职人员,组织*人参加****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完成**人执法证件年度审验,依法开展医保行政执法工作。

落实日常监管。对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医保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进行全覆盖审核和检查,检查覆盖率***%。对医保基金使用异常的医院或科室数据进行分析和监控,及时进行预警和提醒,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费。

开展专项治理。根据市局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年*月*日至****年*月**日是否存在分解住院、挂床住院、叠床住院,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药物限制使用范围用药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第二轮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规基金开展存量问题“清零行动”。

深化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运用网站、微信朋友圈、抖音、有奖知识问答等多种渠道,定期推送集中宣传月活动内容,发挥网络媒体和平台流量优势,扩大集中宣传月线上受众参与面。宣传月期间发放宣传画***张、医保知识宣传折页*****本,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暨义诊*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余人次。

加强智能监管。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医保基金管理效率和业务经办操作技能,区医保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推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应用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确保医保监管由事后监管转变为事前提醒、事中预警。

(九)医保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加快新旧医保系统精准衔接。按时完成医保信息化各种接口改造的协调工作,积极与工程师进行对接,及时解决对接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扎实做好医保专网割接和历史数据迁移工作,确保各网络运营商均可接入医保专网,严格数据操作权限,限定数据使用范围,跟踪记录数据流向,切实做好数据储存介质管理,确保数据不外泄,不遗失。

强化医保电子凭证场景应用。加大电子医保凭证应用和推广工作,两家医疗机构正式启用医保综合服务终端设备(医保刷脸设备)*台,通过医保综合服务终端设备共完成****笔业务,办结业务数位居全市前列。

推进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对标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落地应用,截至目前,**世立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机构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全场景综合应用率***%。

二、存在短板及问题。

加之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发生了改变,采取线上自助缴费渠道的方式,征收难度较往年有所提高。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排位名次全市靠后,乡镇街、各级医疗机构对医保电子凭证宣传引导力度不够。

(一)持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安排培训和在职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提升医疗保障业务能力。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规定,时刻以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扎实做好2023年居民医保征缴收尾工作。联合乡镇街及税务部门持续做好新增人员参保登记,畅通联络渠道,加强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及时解决征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开展宣传,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续保,实现应保尽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居民医保征缴任务。

规范医共体包干基金的使用管理,严格履行按月审核支付制度,及时支付医共体及成员单位间、非本医共体成员单位垫付的医保基金,监督牵头医院按时兑付参保患者异地就医报销费用。配合财政、卫健、审计等部门对医共体及牵头单位医保基金运行管理情况继续开展绩效评价和风险评估。

公布电话、网络、来信来访等投诉举报渠道,不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并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检查、暗访等工作。

集中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通过印制宣传册、明白纸、横幅、召开政策培训会、制作宣传音频、动漫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打通医保民生工程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六)强化两定医疗机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号令、*号令要求把好定点申请、协议订立、协议履行等各个关口。每季度开展一批次新增两定医药机构评估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定点服务。通过信息监管、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协议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规范诊疗服务行为,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现象。

(七)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医保接口对接、业务终端配置等工作,提升新平台服务效能,为参保群众提供统一、高效、安全的医保服务。加大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力度,不断完善应用场景,扩大定点医疗机构人脸识别、诊间结算和移动支付覆盖面,便利参保群众就医结算。

深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积极推进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在我区全覆盖应用,提升智能监控质效。

(九)统筹做好医保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紧紧依托乡镇街充实医保专(兼)职队伍,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机制建设,结合经办事项下沉、dip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为干部职工搭建学习实践平台。开展全员练兵比武,以考促练、以练促学,以学促进,做到学用贯通,知行合一,努力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篇四

2020年,区社保局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以“保障民生”为主题,强化措施,规范管理,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

(二)继续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

(三)继续做好和专项执纪检查。认真排查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各个风险点落实到人。绷紧廉政风险防控这根弦。

(四)认真做好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对各类信访举报做到及时登记,及时调查处理;重视舆论监督,安排专人收集,分类处理,及时回复,抓好落实。

(五)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任务。根据省市人社部门统一要求,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资金清算及待遇核定等工作。

(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巩固“百日攻坚”行动成果,推进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加快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政策,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管理,规范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

(七)提升民生工程质量。贯彻落实各项社保政策,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目标全面达成。

(八)筑牢基金内控防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完善参保缴费、待遇审批、基金支付流程,改进权责配置,继续加强基金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内控制度执行成果,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九)加大社保政策宣传。一是强化党建工作动态宣传;二是继续开展社保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做到移动展板、宣传咨询台上街,宣传材料、政策明白纸入户。三是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推行“互联网+社保”新模式。

(十)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强化效能意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的理念;加强理论学习,提升专业素质;坚持值班长制度,形成机关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以过硬的作风效能促进各项社保工作开展。

2020年住房保障局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篇五

居工程建设任务指标完成排名中,颍州区位居前列。今年以来,我区首次被评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先进单位”,我局在全市房地产系统内被评为“先进单位”。

2.廉租补贴发放和实物配租圆满完成。2020年,由于收入提高、住房条件改善等原因退出保障的家庭1149户,计2545人;符合保障条件并继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305户,计565人,发放补贴资金1016160元。

2020年新增实物配租511户,截至目前,全年累计实物配租总计2276(不含市级配租公租房)户。公租房(含廉租房)房租收缴414603.8元,已全部缴入非税局。

3.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卓有成效。2020年上半年,住保局在三合镇新宅村开展扶贫“双包”工作,帮扶30户贫困家庭,大力支持种植养殖、务工就业,帮助贫困户开源增收。下半年,按照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工作部署,调整到清河街道办事处开展扶贫工作,帮扶唐营、西清、万霖三个社区53户贫困家庭。调整后工作量大了、任务重了,区住保局全体干部职工既不回避问题也不畏惧困难,积极对接、精选人员,全力以赴开展帮扶慰问和入户走访工作,逐户摸清致贫原因,制定针对帮扶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区委区政府扶贫工作表彰会上,我局荣获“先进帮扶单位”荣誉称号,2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帮扶干部”,1名同志被评为“优秀驻村干部”。

4.物业行业监管情况。2020年,局班子认真研究物业行业发展形势,积极推进全区物业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提倡并实现物业行业协会成立党总支和物业企业成立党支部,树立了标杆,有力的加强了物业行业的建设和监管。在2020年全市物业小区评选活动中,颍州区两个小区荣获市级“示范小区”称号,四个小区荣获市级“平安小区”称号。颍泉区等住房保障部门多次组织人员到我区参观学习。

“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以推广覆盖20余个小区,推动了社区的管理服务触角向小区延伸,有效的缓解了物业企业和广大业主之间的矛盾,极大的推进了和谐小区的建设。严格把关物业项目招标,全年招标备案25件,收缴履约保证金91.61万元。积极处理物业方面信访投诉,办理和回复阜阳市政务论坛信息41条,百姓热线80件,信访投诉19件,人民网网友留言25条,在市、区和我局办公场所接待来访人员超过200次,预计全年办件量将超过300条次。

5.房票安置和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办理。2020年全市范围内共有九家房地产企业与颍州区签订房票使用协议。目前已办理房票85张,安置住房91套,房票安置款6425万元已转入相关房企资金监管账户。其中德源开发公司、华轩置业有限公司房票全款结清。

2020年政策性住房申请上市交易已受理730件,审核办结725件,收取超标准资金约234万元。

社会保障局的年度工作计划 篇六

20××年,我局紧紧围绕“履行政府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0××年,我局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出发点,以全方位目标责任制为抓手,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为保障,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努力推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各项职能。

切实履行好住房保障、房产交易登记、公房管理和物业管理四项工作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规政策,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深化社会服务承诺,大力推行限时服务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之制等制度,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方便群众。

二、发挥优势,抢抓机遇,促进全局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我局在房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优势,紧紧抓住全区西客站片区建设和城市建设的重大机遇,切实做好房产评估、房屋测绘、房屋维修和物业管理服务等经营业务,努力拓展业务范围,强化业务能力,注重经营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争取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全局的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三、精心组织,克服困难,全力服务全区重点项目建设。

组织专业人员组成专门队伍,继续做好西客站片区的拆迁安置工作;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博览园拆迁项目;对北大槐树、二环西路、纬十二路等拆迁项目,安排专人参与,实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涉及房管业务的问题,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广泛宣传,扎实服务,不断加强“品牌”建设。

我局“_热线”已与辖区60个居委会建立联系网络,努力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我局将进一步把维修热线与住房保障形象工程建设紧密结合,有效地树立“为民解忧”的良好形象,不断扩大了热线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全面提高队伍整体战斗力。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困难单位制度、服务基层制度、重大事项审批报告制度,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良性机制。

二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和政治学习制度,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提高全员素质、提升文明形象为目标,结合全市房管系统文明行业建设的要求,开展文明行业诚信建设活动,倡导文明管理、文明服务、文明执法,使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较大的改观,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

六、落实责任,强化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

20××年,我局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把以为民服务、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向深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学习、思考、实践、创造。牢牢抓住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三个关键点,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目标,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

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七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是时候认真思考计划该如何写了。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计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局将围绕台州市、临海市“两个社会”考核指标及“为民办实事任务”中涉及到我局的工作项目,竭尽全力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同时内抓管理,外树形象,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为契机,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于xx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保“基本法”,这是实现我国社保制度由实验性阶段向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步骤。我们将把《社会保险法》的宣贯工作当作明年的首要任务来完成。同时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为契机,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村改居”居民生活保障待遇,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各险种参保人数、参保率,提高覆盖面。

(二)围绕医改,做好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积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完善我市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障待遇,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一体化。明年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的.重点是:一是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二是做好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逐步实现城乡医保政策一体化,提高医保待遇。

(三)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今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第一年,主要重心在45-60周岁的参保缴费和60周岁以上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上。明年的主要工作是抓参保,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参保率和服务水平,确保46-60周岁参保率达到95%以上,16-60周岁参保率达到80%以上。

(四)配合市民卡建设,提高社保信息化水平。立足社保信息化系统多险种“同城同库”的数据库,结合市民卡这一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的共同平台,做好社保各险种人员参保数据的分析、整合和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网衔接,实现数据共享,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效能,为市民卡顺利启用做好本职工作。

(五)加强信访工作。继续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针对我市涉及社保方面矛盾相对突出的信访问题进行排摸梳理,加强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对于因政策或其他客观原因,部门和地方难以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努力妥善解决特殊群体的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一是继续完善社保信息化网络,发挥镇(街道)一级社会保障信息化业务平台在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办理、待遇结算和发放、信息查询和维护等方面的功能,真正将业务办到群众家门口,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二是认真做好社保业务的经办工作。借信息化建设之机,全面完善基础数据,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继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 篇八

2020年,我们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缴存相关制度,强化归集业务,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

(一)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媒体宣传、入户宣讲和门户网站推广等途径,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重点针对非公企业等对公积金制度意识不足的单位,对他们开展上门宣传,并在年内先后与这些企业召开了12次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专题座谈会,让他们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以及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益处,从而有效督劝这些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提高覆盖范围。推动各类聘用制人员、合同制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重点是开发区企业的进城务工人员的缴存,以及保险、金融、电信、移动的第三方劳务代理单位的人员。同时在“四最”营商环境中积极为企业服务,为方便他们办理入户手续,在企业公积金开户时将审批制灵活变更为报批制,现场填写、现场预批、现场开户后,汇总报中心,从而提高了他们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三)加强依法行政。对拒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或单位,创新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协调督导力度,促其正常缴存。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缴存职工共有21.75万人,归集总额达231.15亿元,余额为106.58亿元。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33.21亿元,当年新开户294户,环比增长32.88%,新增缴存职工7634人,环比增长33.63%。其中80%是小微企业。

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三篇 篇九

2021年,隆安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医疗保险保障民生和稳定大局的作用,强化服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我局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各项决策部署,并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各项事业之中,切实把理论学习体现到完善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解决实际问题上来。

1.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积极开展党史专题学习。在干部自学的基础上,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四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全年的理论学习计划,2021年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0次学习十个主题,其中专题学习4次;局支部通过支委会12次、主题党日12次、专题党课11次等“三会一课”形式学习“四史”。

二是开展支部党员专题培训。充分发挥线上学习培训优势,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学习,参加党史知识问答,学习党史知识,对支部党员进行全员培训。2021年,党员通过微信平台在线微党课学习3次,10月22日专门组织党员观看“十场名家云直播”微党课。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党性教育活动。按照上级安排,我局积极落实,派出一名党员参加县里开展的“红色歌曲大家唱”拉歌活动;6月2日,开展“庆六一· 童心向党”主题活动,干部职工携未成年子女开展党的故事宣讲,引导他们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6月4日,赴马山县医保局党史学习教育经验;6月19日,前往位于崇左市龙州起义纪念馆、小连城、红八军军部旧址,开展红色教育活动;6月21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红色歌曲大家唱”卡拉ok比赛;6月21日,开展“党史故事大家讲”和“党员心声大家谈”活动,党员轮流讲一则有关党史故事,并结合入党以来的经历,谈学习党史的感受;7月7日,到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脱贫攻坚展厅开展“脱贫感党恩 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10月22日,组织集中观看红色影视作品《红色传奇》第1集《星火初照》。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凝心聚力、鼓舞士气,既活跃了学习氛围,又达到了学习目的。

四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履职担当的动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一是多形式、广覆盖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纵深打造医保便民,2021年,全县61家定点医药机构均已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工作,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各类高效、便捷、规范的医保服务;二是加强与各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确保脱贫人员应保尽保,落实参保资助政策;三是推动门诊跨省结算率先落地,解决群众就医难题,三家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隆安县人民医院、隆安县中医医院、隆安县妇幼保健院)均已实现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就医。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职责,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把职责扛在肩上,积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注重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中共隆安县委宣传部中共隆安县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全县理论学习的通知》(隆宣发〔2021〕3号)精神,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各项决策部署,较好完成2021年县委要求的阶段性理论学习任务。2021年,我局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2次、组织生活会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按照县委宣传部的理论学习主题进行了安排。

三是强化舆情管控,加强阵地建设。结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做好负面信息的调查核实,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倾向苗头性问题,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牢牢把握话语权。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系统内宣传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文化活动场地等意识形态阵地内容及时更新,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明确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推动班子成员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党性修养。我局始终坚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抓好日常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党性修养。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将廉政责任纳入会议内容,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督促全体党员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清正勤廉;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引导纠正;围绕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全面排查,同时引导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培育良好家风,既廉洁修身,又廉洁齐家,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挺纪在前,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守底线。

三是持续正风肃纪,推进廉政建设。我局始终坚持加强医保廉洁自律规范,确保医保队伍纯洁性,做到用制度管人,用纪律约束人。制定印发了《隆安县医疗保障局单位支出管理制度》、《隆安县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隆安县医疗保障局经费支出管理制度》、《隆安县医疗保障局收入管理制度》、《隆安县医疗保障局预算管理制度》、《隆安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完善了管理体系,规范了采购行为,提高了采购效率,促使资金支出合法合规,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预算科学合理严肃,从严杜绝腐败现象;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围绕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等重要事项,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持续正风肃纪,主要做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工作,经过一系列整改,我局被曝光违反工作纪律的4位同志都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接受组织的问责和处分,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均表态,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自己和检讨自己,在行动上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持好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1)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

一是抓好脱贫人口及困难特殊人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参保动员主体责任,与各职能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做好人员身份标识,及时掌握动态调整人员,跟踪参保情况,重点做好脱贫人口及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有效期内的低收入对象、残疾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等困难特殊人群参保缴费动员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县脱贫户103463人,核减63人,应参保103400人,已参保103400人,参保率100%;农村低收入人口30806人(其中民政部门认定的对象27538人,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3268人),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是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我县继续按照原医保扶贫政策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其中,全额代缴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持二代残疾证残疾人、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和脱贫人口(指2019年脱贫户、2020年脱贫户)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代缴,即280元/人;差额代缴人员:脱贫人口,即2014、2015年退出户、2016、2017、2018年脱贫户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差异化补助,2014、2015年退出户补84元/人,2016、2017、2018年脱贫户补168元/人。

(2)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抓好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落地。

过去5年脱贫攻坚期间,我县执行医疗保障待遇倾斜政策,对两年扶持期内脱贫人口以及监测户、边缘户的住院、门慢实际医疗费用,兜底报销比例达到90%和80%。2021年,我县严格落实自治区及南宁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相关文件精神,8月1日之前,继续执行脱贫攻坚期间的医疗保障待遇倾斜政策,对两年扶持期内脱贫人口以及监测户、边缘户的住院、门慢实际医疗费用,兜底报销比例达到90%和80%;8月1日之后,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全面清理存量过度保障政策,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政策,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待遇平稳过渡、制度可持续。

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公平普惠保障政策,全面取消脱贫人口在脱贫攻坚期内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倾斜政策,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

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继续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和认定有效期内的低收入对象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在规定的5年过渡期内,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

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属于我县救助对象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和认定有效期内的低收入对象,以及属于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在规定的5年过渡期内,按应计入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70%以上给予救助。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建立依申请医疗救助机制。对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家庭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的,对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在1万元以上的部分采取依申请救助的方式予以救助。

2021年,全县脱贫人口普通住院25736人次,医疗总费用15536.09万元,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10561.32万元,大病医疗保险赔付9077人次,赔付金额1172.22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付7862人次,报销金额808.21万元。全县脱贫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34498人次,医疗总费用1325.41万元,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789.8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赔付3989人次,赔付金额207.96万元,医疗救助14347人次,报销金额151.45万元。

(3)建立健全预警监测长效机制,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一是定期监测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及时筛查未参保人员信息反馈给乡镇,由乡镇做好参保动员工作;二是定期监测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享受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情况。每个月定期比对数据,将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累计5000元以上以及普通农户累计10000元以上的人员名单提供给乡村振兴局,由乡村振兴局组织研判并采取相应措施。2021年,我县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在5000元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502人,已全部按政策规定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确保待遇应享尽享。

(4)落实“一站式”直接结算服务,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2.窗口公共服务工作。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受理情况: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线下受理业务共计3782项,其中机关企事业参保登记106项,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124项,参保人员增员申报业务1348项,在职参保人员减员申报1161人,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97项,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356项,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319项,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172项,医疗保险退费申请46项。其他业务53项。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及业务受理情况:从2021年3月1日起,长护险制度启动实施,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同步征收,与此同时,长护险的相关申请业务正式开展办理。2021年,我县参加长护险职工人数28934人,有63人提交申请,44人评估通过(其中8人已在南宁市各护理机构享受待遇)。11月8日,隆安县中医医院被正式纳入隆安县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并授予牌匾。该机构提供服务类型为入住机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降费减征情况: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阶段性降低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南府规〔2020〕36号)文件,一是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由8.0%降至6.0%,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6.0%执行,灵活就业人员整体缴费比例从10.0%降至8.0%。二是阶段性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3%降至0.8%,其中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缴费比例由0.65%降至0.4%。2021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减征基本医疗保险保费2232.278万元,减征生育保险保费415.864万元,灵活就业人员共减征基本医疗保险保费31.863万元。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医疗保险待遇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完成职工医疗中心端零星住院报销55人次,医疗总费用79.72万元,统筹基金支付44.93万元,大额医疗统筹支付8.50万元;门慢报销12人次,医疗总费用32325元,统筹基金支付23142元。完成居民医疗中心端零星住院报销1101人次,医疗总费用1359.72万元,统筹基金支付711.23万元,大病保险支付216.27万元;门慢报销56人次,医疗总费用20.56万元,统筹基金支付15.00万元,大病保险支付30400元。慢性病审批4158人次,特药审批333人次,异地备案审批565人次,办理转诊转院378人次,接待现场及电话咨询约5832人次,解决院端报销问题约646人次。截至12月31日,共完成医疗在职转退休受理328人,已办结297人。

2021年,共完成职工生育待遇审核193人次,基金支付229.7万元,接待现场及电话咨询约270人次。

2021年,异地就医院端直接结算2873人次,医疗总费用2574.24万元,基金支付1489.53万元。

3.医疗救助工作。

我局在医疗救助工作上注重强化服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救助对象享受待遇不受影响。2021年,全县享受医疗救助待遇33024人次,救助金额1554.94万元。其中,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一站式”救助32882人次,救助金额1486.21万元;异地区外就医救助135人次,救助金额38.22万元;申请医疗救助手工结算933人次,救助金额116.65万元。

4.基金监管工作。

我局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2021年,我局督促指导各定点医药机构认真按照检查清单开展自查自纠,收到自查自纠报告77份。其中隆安县人民医院、隆安县妇幼保健院、隆安桂晟精神病医院自查发现存在多收费、不合理收费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67709.07元,已全部清退至医保基金账户。

二是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2021年,全县共派出三个工作组分别开展医疗机构现场核查、病历审查和入户走访调查工作,共现场核查17家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审查557份,入户走访调查10个乡镇26个行政村69人。对涉及违规行为的16家定点医疗机构,按违规金额3倍拒付医疗费用,即共拒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违规金额共1799768.58元。

三是部门协作,联合现场检查。我局联合纪委、财政、卫健、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共派出三个工作组分别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9家,定点零售药店42家,已完成全覆盖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发现我县定点医疗机构部分病历存在不合理检查、无指征用药、轻症入院、串换收费、多收费等问题,按违规金额3倍拒付医疗费用,即医保违规费用共计114324.69元。

四是配合做好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南宁市组织县际交叉和聘请第三方到我县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检查,我局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2021年9月,检查发现隆安县人民医院存在多收费、串换收费、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进销存不符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492228.65元,于2021年9月28日将违规款按险种分别清退至医保基金账户;检查发现隆安桂晟精神病医院存在多收费、不合理检查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292282.6元,于2021年10月8日将违规款按险种分别清退至医保基金账户。2021年12月13—14日,检查发现隆安县都结乡中心卫生院存在多计费、过度检查、超医保限定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为121524.53元;检查发现隆安县古潭乡卫生院存在多计费、过度检查、超医保限定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为88579.27元。我局于12月24日对该两家医院下达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

5.基金运行情况。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2021年1-12月总收入17901.9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065.00万元,社会保险费收入10465.79万元(单位缴纳7690.30万元,个人缴纳2775.49万元),利息收入36.96万元,其他收入310.70万元,转移收入23.50万元。总支出16954.06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11111.45万元,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253.67万元(住院支出2064.91万元,生育支出329.38万元,门诊及定点药店支出2859.38万元),新冠疫苗接种费支出561.52万元,转移支出27.42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运行情况: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为5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64元/人·年、自治区财政对我县补助87元/人·年,中央和自治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拨入市级财政专户;县级财政补助标准为29元/人·年,县本级补助资金1051.91万元,我局向县政府请文后,县政府于2021年11月29日批复,由县财政于2021年12月20日将资金上解到市级财政专户。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运行情况:2021年1-12月,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全年累计收入666.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6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2万元,市级资金44万元,县级财政补助(健康扶贫兜底资金322.48万元),利息收入12.18万元。累计支出1958.89万元,其中,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4.46万元,医疗救助门诊支出238.78万元,医疗救助住院支出1665.65万元,滚存结余63万元。

6.信息档案工作。

一是组织做好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南宁市)切换上线、技术保障与设备管理、培训与测试等工作;二是有序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医院、药店、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村干参与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培训工作;三是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共整理完成:2019年住院报销核定案卷102卷,2020年生育核定11卷,2019年慢性病申请审核案卷13卷(部分),2020年住院报销核定案卷61卷,民政救助22卷;2021年年底绩效考评文书档案10盒(共335件)。特药购药4卷,2021年住院核定案卷27卷(至3月份),全宗卷1盒,光盘档案1盒,照片档案1盒。

(一)一些用人单位法律观念淡薄,长期欠缴等现象依然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同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清缴工作情况复杂,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二)电子医保凭证激活推广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加强和市级层面沟通对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进一步提高激活推广率。

(三)长护险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失能人群的信息掌握和对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需进一步加强。

(一)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医疗保障业务工作,不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效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全县医保事业取得新成效、跃上新台阶。

(二)切实加强医保队伍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提高干部职工的“精气神”上来,加大干部队伍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以做好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南宁市)系统切换工作为契机,规范各项业务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四)抓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清欠、药品价格管理等工作。

(五)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不断深化医疗保险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的总体要求,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精准施策、精细管理,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着力完善医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一)基金整体运行情况。

1.参保资金筹集及参保率情况。2021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943259人,参保率99.52%。全县居民医保筹资人均860元(个人缴费280元),共筹集资金81120.27万元。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县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57273人,基金累计征收26775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0168人次。

2.基金支出情况(截至11月25日)。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补偿支出51393.64万元,全县城乡医保受益826496人次。参保患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5%,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为5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27246人次,补偿金额4629.23万元,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62.10%。城乡医疗救助补偿55287人次,补偿金额1511.31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累计支出15240万元,统筹支出6822万元、个人支出6789万元、大病救助支出576万元、转移支出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51万元。生育保险累计支出619万元。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县医保局与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濉溪县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确保民生工程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强化措施落实,保证序时进度,圆满完成三项民生工程任务。连续多年荣获全县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2.强化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巩固医保脱贫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参保资助政策,2021年分类资助脱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56974人,代缴参保费用1437.25万元,34500名脱贫人口实现了在医保信息系统的精准标识,确保应保尽保。积极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做好4类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及风险预警,筛查大额医疗自付风险预警信息4次。分二批对边缘易致贫户进行临时救助,第一批救助3人,财政支出6.41万元,第二批救助年底进行。认真做好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和第三方评估考核迎评工作,在访谈中被评为优秀。

3.协同推进医共体建设。与县卫健委密切配合,发挥医保协同作用,扎实推进全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医共体2020年运行情况考核,落实结余资金分配。强化2021年医共体医保包干基金预算管理,落实向县域医共体派驻医保基金监管督导员制度。以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险创新试点工作为契机,配合卫健部门着力推进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医共体发展步入良性发展轨道。2021年8月31日,《人民日报》刊登文章“县内看病、省时省钱”,对我县医共体和医保工作做法予以肯定。

4.认真开展慢病试点。按照省局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创新试点工作。在深入调研、精准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试点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人员培训。在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的基础上,实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医保支付费用由乡镇卫生院按人头包干使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向医共体和乡镇卫生院下达了本年度门诊和住院预算指标。取消了门诊统筹20元和慢性病报销300元门槛费,提高了城乡居民保障待遇。切实规范慢性病病种认定流程,将慢性病病种认定由原来的一年办两次,改成每月办一次。把试点工作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相结合,与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提高了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近期,落实了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惠及了特殊慢病患者。今年上半年,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常见慢性病门诊就诊91751人次,就诊率218.78%,较去年同期提高49.89个百分点;住院9616人次,住院率22.93%,较去年同期下降5.46个百分点,试点成效逐步显现,初步实现了“两升两降”目标。

5.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医保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联合执法,落实清单管理,确保处理到位。在6月底前完成了存量问题清零任务,7月底前完成了现场检查全覆盖,11月底前完成了检查处理工作,共检查285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10家,约谈整改76家,移交案件20家,追回医保资金192.01万元。开展县域外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工作,利用大数据筛查的方式,追回15家县外定点医疗机构违规结报医保资金180.12万元。11月份,开展欺诈骗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医保资金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追回18家卫生院和27家卫生室违规结报医保资金36727.7元。

6.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医保编码贯标工作,医保药品、医保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医保按病种结算病种5项编码已完成数据治理、政策标识。医保系统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与其工作人员信息编码已全量维护并动态维护,7项业务编码标准已贯入本地信息系统。医保基金结算清单在前14项业务编码完成贯标基础上全面推行使用,应用场景同步提供,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助推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如期建成。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和应用工作,切实提高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水平。抓住长三角区域医保一体化契机,开展长三角区域普通门诊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和省内慢性病门诊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7.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根据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六统一”和“四最”要求,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办事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开展节假日和日间不间断服务。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积极探索医保经办服务向基层下沉,在镇卫生院设置医保服务站,将县级医保经办机构的医疗保险登记、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等经办事项下放到基层医保服务站,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让参保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体验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受到国家和省、市多家媒体关注。此外,加快医保经办机构整合进程,近日,县编委已研究决定调整县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在原有机构数不变基础上更名设立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险征缴稽核中心,共增加编制8名,塑造了我县医疗保障服务(征缴服务、经办服务、基金监管)三方分工协作新格局。

2022年全县医保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医疗保障的决策部署,立足濉溪实际,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濉溪战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医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建设“五大”医保,推动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依法依规分类参保,实施精准参保扩面,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切实提升基本医保参保质量。

(二)落实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待遇保障政策,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做好重大疫情医疗保障工作。

(三)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协同做好县域医共体建设,发挥医保支付、价格管理、基金监管综合功能,促进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体系良性互动,使人民群众享有优质便捷的医药服务和医疗保障。

(四)继续做好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创新试点工作,加强部门协调,结合国家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以门诊高血压、糖尿病为突破口,启动“两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建立起医防融合、连续服务和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引导“两病”患者在基层就诊和管理。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政策,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将中医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引导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六)推进国家和省集中采购药品、高值耗材政策落地,做好医疗机构集采报量、采购使用工作。探索有利于县域医共体发展的国家和省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管理机制。

(七)加强医保定点管理,认真落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优化管理流程,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定点管理与医疗质量、协议履行相挂钩。

(八)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医保智能监管能力建设,实现智能审核全覆盖。

(九)加强医保治理能力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经办服务体系,抓好县级经办机构整合,理顺职能,充实人员,提高效能;强化镇医保服务站规范化管理,做实经办服务下沉,并向村级延伸。加强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效率。

(十)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新型服务方式“两条腿”走路,推进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篇十

中心注重进行经常性的政风行风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抵制和克服“四风”问题,自觉接受办事群众监督。为了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素质,中心经常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事迹纪录片,今年“七一”活动中再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积极深入小区、机关厂矿开展调研活动,征集整体提升的意见和建议,在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坚决制止不文明言谈和行为,为文明单位创建夯实了监督机制,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整改,使文明服务水平日渐提高。中心还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其他各项随机工作。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制定了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截止目前无一例违法违纪及上访案件发生。

2023住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篇十一

(一)加快推进棚改工作“以点带面”。坚决贯彻落实好伟中书记“三个早日”和如桂市长“三个一流”指示要求,扎实推进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充分汲取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先进经验,搭建罗湖区棚户区改造政策体系,瞄准存量巨大的旧住宅区,全力“再出发”。

(二)贯彻落实国家安居工程任务目标,保障民生根本。继续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__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任务。紧贴民生需求,确保基本住房保障与人才安居并轨运行。全面对接市级政策,进一步修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三)强化物业行业监管。一是落实深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机制改革。二是加强物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三是继续推进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规范化管理工作。四是理顺物业安全监管琏条,制订好流程图。

(四)从根源上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对罗湖辖区未开通管道燃气的住宅区开展调研工作,对符合改造条件的49个老旧小区开展申请立项及施工改造。

(五)集中力量抓好施工安全系列整治行动。加大检查频次,强化执法处罚力度,有效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危大工程、重大危险源检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推进完善智慧监管工地建设,按区政府工作部署推进20__年工地监管系统建设;全面推进落实劳务工实名制和分帐制,保障劳务工工资按月发放。

(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继续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坚持不懈贯彻落实好“一岗双责”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建筑施工、物业、燃气三大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2022住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篇十二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形成基层党建新气象。

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核心,以落实巩固区委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1.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落实“第一议题”,切实扛起政治领导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意识形态思想引导,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导和考核力度。

2.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拓宽途径,深化内容,不断丰富党组织活动,拓展活动空间,增强组织活动的灵活度和互动性。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学做结合,知行合一。

3.深化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加强队伍“三纪”教育,着力规范队伍行政行为,坚决反“四风”。深入落实“作风建设提升年”工作,着力提振干部队伍作风,完善内部管理各项规制,加强内控建设,强化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充实廉政宣传教育,深挖宣传教育活动广度和深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强化干部队伍纪律规矩意识。

4.着力打造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干部队伍。以深入推进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管理,进一步明确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将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增强干部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强化担当精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落实严管厚爱工作机制,结合住房建设工作实际,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坚持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引导干部勇挑重担、增长本领,并做好建设工程审批、招投标、监督执法及保障房租售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5.巩固拓展党的领导向监管领域基层延伸。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积极探索推进物管小区基层党建工作,鼓励引导物管小区业主组织党建工作,有效规范业委会履职行为,通过抓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治理共建共享;积极推动建筑工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挖掘党支部、工联会在规范工地管理、防范和减少劳资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立足协调平衡发展,推进民生重点工作,积极打造城区宜居宜业新环境。

1.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市、区中心工作,继续推进自建epc项目管理工作,实现龙岗区保障性房20__年epc项目三个地块全面开工建设,完善国际低碳城配套住房项目用地和规划审批后续工作并实现全面开工,完善深圳国际大学园配套地块项目的用地审批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力推进已开工的7.9公里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同时结合管廊规划和道路建设计划,推进富坪路、轨道14、16号线管廊配建工作。

2.推进民生工作落实。结合已出台的区级棚改实施细则,做好宣传解释及政策落地工作,继续协调推进罗湖“二线插花地”龙岗棚改范围各项事宜。积极推进治理中的165处地质灾害和边坡工程建设并完工90处以上,开展20__年度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前期筹备工作,试点开展危险边坡实时在线安全监测。协调推进燃气管网建设,加快推进老旧住宅区天然气改造和城中村天然气进村入户工作,确保全年新增管道气用户1.5万户,新建市政中压燃气管道10公里。

3.持续守护生态宜居环境。推进绿色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在建受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和泥头车整治工作标准化水平,全面推广自动喷淋系统,继续推行扬尘防治“红黑榜”奖惩机制。全面提升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着力提高施工围档品质,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努力减少施工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持续推进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在现有宜居社区中争创更多五星级宜居社区。继续协调推进六联受纳场项目建设,并加强受纳场内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4.深化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研究制定工程弃土减排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通过优化竖向设计、明确新建工程弃土综合利用措施要求、加大工地源头处置分类、提高弃土资源化利用效率等工程弃土处置困境。同时探索受纳场内开展弃土资源化利用,加大综合利用企业选址研究并引导均衡分布,研究制定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建设运营标准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20__年完成建筑废弃物再生处理能力达到600万吨、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量达到300万吨目标,促进城区协调发展。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贯彻落实“强区放权”、“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依托区政务云平台及“智慧住建”平台,推进实现住房建设领域各业务事项无纸化审批,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不见面审批”。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探索政务服务“秒批”模式,提升我局的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落实工程审批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监管领域企业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做好精准服务企业工作。

(三)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构建品质龙岗新典范。

立足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建设质量导向、科技引领、智慧监管,推进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效能管理。

1.推进工程品质提升。推行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并强化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加大工程质量监管执法工作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做到检查人员、项目、内容随机,检查标准、流程统一;丰富工程质量监督模式,邀请行业专家参与监督、业主代表参与验收等,推进工程质量监管阳光透明;加强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推广应用,编制完善各类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指南,提出警示和防治措施,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完善质量手册并强化执行,提升检测检验服务质量水平。

2.强化建设科技引领。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优化装配式建筑管理相关配套制度,提高建筑技术水平和施工效率,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20__年,实现所有新建住宅、宿舍、公寓等居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厂房和研发用房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引导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工程及社会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试点应用bim技术,着力打造一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3.提升绿色建筑水平。修订出台全区绿色建筑管理规范性文件,强化政府投资民用建筑项目带头提升绿色建筑执行标准,加快发展高星级(高等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及国有资金投资新建的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标志性建筑项目及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面按照国家二星级或深圳银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4.倡导建设模式创新。以打造质量精品工程为导向,在全区建设工程领域推广建设工程总承包模式,强化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健全完善与工程总承包方式相适应的工程审批、招投标、分包管理等制度机制,引导培育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和经验的企业发展壮大;做好自建epc项目管理工作,力争区保障性住房20__年epc项目、深圳国际大学园配套地块、边坡弃土零排放等工程成为行业领域精品。

5.提升工程智慧管理水平。加快信息化技术应用,推进“智慧住建”建设,借助监控、监测技术实时收集工程现场信息,利用移动设备、电子签章、电子地图、离线执法等手段,实现监管执法移动化、电子化和标准化,突出对结构安全、质量通病及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实现建设工程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自动化监测,全力推进建设工程高品质发展。

(四)紧跟全市改革步伐,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践行住房建设领域改革开放新担当。

一是结合全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进,制定龙岗区落实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我区《人才住房租售管理实施细则》《人才住房分配操作规程》等人才安居、住房保障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全市“二次房改”政策平稳落地。二是以问题导向积极拓展筹集渠道,探索与市场租赁机构合作方式,借助市场筹集填补任务缺口;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配建、新增用地建设、“工改保”等多渠道并举住房保障供应进程,并加大对安居工程前期规划、方案设计和装修品质的监管把控力度;结合前期征求意见情况出台《龙岗区城市更新配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操作规程》,强化城市更新配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有效规避安居工程规划不合理、质量通病等问题。三是继续做好人才住房的配租工作,稳步加快开展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基本保障住房的分配工作,切实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同时探索优化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日常监管机制,完善住房退出管理机制,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会同区保障房公司及相关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不定期核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五)强化安全发展第一要务,保持安全隐患整治高压态势,全力呈现城区安全守护新作为。

以控风险、排隐患、防事故为导向,持续加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突出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开展受监工地的超重设备、施工电梯安全检测,狠抓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细化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架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行为,并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严格执法,标准兼治,提高工地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监督查处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及意识;加大工程项目巡查频率和行政执法力度,严查严处工地违法违规安全生产行为。

2.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发挥燃气企业自身优势开展隐患自查,突出对第三方施工破坏、圈占、包封、占压燃气管道导致安全隐患的排查;继续推进燃气安全末端管理,强化送气工入户安检及用气安全指导;加强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并统筹做好燃气安全宣传,提高市民用气安全意识。

3.加强物业领域安全管理。健全物管区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加强物管区域充电桩、电气消防设施、密闭空间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大对物业小区零散作业的安全监管;依托行业协会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指导,提升履职能力。

4.加强监管领域的既有房屋、小散工程和余泥渣土受纳场安全隐患攻坚治理行动。继续开展c类房屋的分类整治工作,加大c、d级危房的巡查力度,根据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形成既有房屋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加大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监管的技术指导,组织建立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智慧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加强余泥渣土受纳场(弃土点)安全隐患整治督办力度,全方位、多角度扎实做好安全维稳工作。

5.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做好监管领域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等,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能力,确保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六)探索创新治理模式,继续深化行业监管,推动实现监管领域基层治理新格局。

1.深化诚信评价辅助行业监管。通过利用诚信公示作为行业监管补充手段,继续加强监管行业诚信平台建设,积极拓展诚信数据共享和联运管理范围,加大各市场主体诚信状况公示力度,强化诚信评价结果运用,实现行业、市场与现场有效联动管理。

2.强化行业综合治理。完善欠薪治理机制,加强建筑行业劳资纠纷联调联处,全面深化“两制”的实际应用和检查,把好劳资纠纷的源头预防关;结合城中村综合治理要求,统筹做好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天然气改造工作,有效消除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提前介入完善物业领域信访维稳前期联控机制,畅通信息沟通,切实增强区、街道、社区三级信访联控能力;继续抓好监管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加强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日常监管。

3.提升物业行业监管水平。进一步理顺区、街物业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分类管理,指导各街道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指导物业协会开展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落实物业管理培训等工作,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发展。继续做好首期维修金的追缴工作,规范维修金使用程序,加强指导简化手续,促进维修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4.加强建筑行业队伍管理。继续做好建筑企业资质审批、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加大对提供虚假信息的通报力度,强化资质批后监管;持续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完成20__-20__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组建工作,引导培育一批优质承包商队伍;加强工程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教育培训,提升建筑从业人员队伍素质。

5.提升建设工程监管服务水平。加强建设工程招标定标宣贯和检查工作,通过完善现场值班制度、监管清单等强化招标投标活动的事中监管,持续开展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工作,及时总结规范标后评估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切实落实招标人权责统一。全面推行《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行业主体履约行为;积极适应建设工程审计制度改革,完善工程造价审核相关工作规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做好城建档案的监督指导、预验收、查询利用及存量档案数字化等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 篇十三

(一)认真做好信访投诉工作。每年管理中心处理市政府网站“百姓热线”咨询500件左右,回复率100%,受理省住建厅、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信访局转来的各类信访督办件在25件,管理中心均认真处理并在最短时间内圆满予以回应,做到了无信访积案、无闹访事件、无重复信访情形发生,获得了上述部门的好评。2020年管理中心连续第二年受到市委督查室发文表彰。

(二)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问题,我们主动配合xx市房产局市场监管部门,对众信新安府,幸福里东郡,碧桂园黄金时代,高速时代城,一号府邸等拒绝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开发企业进行约谈,一是强调执行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二是让他们充分认识到维护购房职工应得权益的重要性,经过约谈以及宣传讲解,30多家相关开发企业陆续办好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手续,进一步支持了职工购房需求,消除了开发企业拒绝贷款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影响,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者购房需求。

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篇十四

(一)、2020年初我们将根据省市县的要求召开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明确全年工作任务,将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业主单位,要求严格按上级下达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二)、实物配租工作。

2020年,我们将继续按照《xx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快推进实物配租工作,不断完善保障房运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房动态和退出机制,真正发挥保障房保障民生的根本作用。

(三)、信息化建设。

一方面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在房地产管理局局网站下特设“住房保障”专栏,对住房保障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作计划、工作进度、房源信息、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所有信息全部进行公示,让住房保障工作公开透明。另一方面加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完善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对象的录入,做到每户资料和信息录入齐全;完善项目资料录入,将每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资料逐一录入信息化系统,做到一目了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篇十五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心文化建设,丰富职工体育文化生活,增强中心员工体质,提高全体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能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中心举办了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联欢会。通过本次联欢会让单位职工之间增加了了解,促进了友谊,调动了妇女职工的积极性,丰富了妇女职工的日常生活。公积金中心参加了市民服务中心工会举办的以“强健体魄,奋进新时代;精准发力,创新优服务”为主题的拔河和健走比赛,6名同志获得了不错的成绩,部分同志还参加了政务中心的太极运动。活动不仅积极响应文明建设的号召,还带动大家凝心聚力,全面展示创建文明单位的精神面貌,在运动中感受健康和快乐,用行动来倡导绿色、健康、低碳、环保。为了营造多方面健康的工作氛围,体现党组织的关心,中心每年组织了全体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 篇十六

(一)继续加大催建、催缴力度。2020年争取为全市公安系统协警、保安以及村两委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进一步落实把有稳定就业环境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二)坚持防范提取、贷款业务风险。在提取环节,一是继续加大工作人员对提取材料的甄别能力,让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无处遁形,二是加强与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协作,强化对异地购房提取材料的真实性审查。贷款环节,对按揭楼盘实行贷前准入审查贷中风险防范和贷后跟踪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逾期贷款的催收,确保逾期率不断降低。

(三)继续完善公积金管理系统、服务信息系统和监管信息系统。2020年我们计划一是升级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以下五个功能:全程无纸化办公、大数据智能分析、多维财务核算(全市财务统一核算、一套账、实时结算、三账联动)、全方位风险防控(实时掌握中心整改绩效及风险情况,检查工具嵌入业务软件,随时自查)以及无人值守(提供7*24小时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平台,把公积金业务拓展到微信及app等移动终端从而实现由“网上办”到“掌上办”的业务新常态。三是按省政府要求,中心将及时与市数据资源局及科大讯飞公司举办研讨会,积极磋商,确定公积金业务进入“皖事通”事宜。

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合集4篇) 篇十七

2021年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建工作部署要求,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抓党建促业务,抓党建助力脱贫攻坚,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当好“三个表率”,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提升,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实现“融城发展、协同发展”战略,为群众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保障服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持续用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坚持“三个表率”,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做到“三个表率: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和市委、县委巡察发现机关党建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把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带头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到位、第一时间推动落实见效,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积极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作为,勇于担当,雷厉风行抓落实、动真碰硬抓落实、锲而不舍抓落实、精准发力抓落实,在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加强对党中央重大战略举措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尊崇和维护党章,把政治建设的要求体现到党员的日常学习和工作中,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

二、始终坚持加强理论学习。

4.深入推进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领学促学作用,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宣讲、主题党课、培训交流等多种形式,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推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机关,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扎实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做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旁听工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组织做好“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x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立足医疗保障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决策参考。

三、完善党建制度建设。

5.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围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健全会前集中学、领导干部领学、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学等制度,坚持党性教育“一刻钟”和党内组织生活“六制六规范”,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落地落实。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重温革命烈士家书“三个重温”活动,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终身课题常抓不懈。

6.完善工作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单位考勤、学习、会议等规章制度,始终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提升内务管理和业务工作质效。

7.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党组会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的调研、提出、表决、落实、督导、效果评估等环节制度要求,维护党组的决策权威,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决策。

8.落实好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督查、抽查、通报等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注重监测涉及医保工作的舆情,防范和化解风险。落实好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规范,深化重大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自觉落实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责任,接受党内外监督,确保党的医保政策贯彻不走样,群众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及时到位。

四、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9.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领导权,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构建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认真做好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关心、关注医疗保障领域的舆情,及时处理和化解各类投诉举报等舆情,维护好社会稳定。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导向、作引领,利用党建实体阵地和网络阵地,加强主流舆论宣传,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在党护党、在党兴党、在党忧党的责任意识。引导、规范党员干部自觉参加“学习强国”,做好单位微信群、qq群、钉钉群以及两定医药机构qq群等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群里的舆论导向正确。

五、规范党支部建设。

10.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党支部工作,坚持以“五好党支部”创建为切入点,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体现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推进医疗保障工作上台阶。丰富党支部活动载体,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围绕七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完善《党支部工作手册》,落实好季度点评意见整改工作,解决好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和工作一般化等突出问题。按照“三分类三升级”工作要求,做实做细机关党建工作。建立党建述职评议、季度点评和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台账,着力解决党支部政治生活不严格、组织生活不正常、基层党务不规范、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提升党支部战斗力。

六、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

1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x县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责任分工方案》,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单位党员教育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集中学习等形式,抓好机关党员干部全员学习培训;配合做好机关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相关工作。落实机关党务干部调整备案制度,加入县直机关党务干部信息库。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培养、发展、汲取优秀人员加入党组织,为党支部输入新鲜血液。善于学习典型、树立身边的党员先进典型,引领党员干部努力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工作发展。落实党建阵地建设,为党员干部提供活动之家。关心关注党员干部成长,因地制宜实施党员干部激励措施,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奉献精神。严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确保党员干部队伍先进性纯洁性。落实统一战线工作责任,做好群团工作,团结引导党外人士等学习落实党的政策法规。

七、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12.强化廉政教育。坚持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培训和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深化“警示促廉、文化养廉、家庭助廉、宣传倡廉”和“固本、清源、暖心、培源”活动,扎实抓好重大典型案件“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开展医保工作廉政风险点摸排工作,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规范和内控,防范廉政风险。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构建责任体系。继续深入开展“查、讲、提”活动,强化效能建设,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升医保队伍形象。认真抓好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接受各级各类监督,正风肃纪,推进医保领域政风行风作风建设,确保医疗保障政策落地生效,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医保干部队伍。

八、坚持抓党建促工作发展。

13.压实责任。进一步落实党组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局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负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党组织、党员干部的作用发挥充分体现在平时一点一滴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推动医保工作上台阶。

14.抓好党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优化“五个一”帮扶力量,坚持定期召开或参加述职恳谈会制度,管好用好驻村帮扶力量。抓好脱贫攻坚领域干部的全覆盖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正向激励,认真落实帮扶干部待遇保障、人文关怀、抚恤救助等政策措施。建立“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推进机制、“督战”机制、片区定期会面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倒逼“五个一”帮扶力量认真履责。组织精兵强将督战基本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落实,确保贫困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待遇不漏一人。

15.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保障。认真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等政策文件,激励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冲在一线、干在实处。完善常态化开展“部门包街、党员报到、网格管控”工作机制。深化“双报到”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到居住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组建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服务队,深入联系居住小区、协管三无小区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16.助力基层治理。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参加居住小区党组织的规定和活动,为加强小区规范管理贡献力量。认真落实对负责指导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治帮扶工作,按照标准强化基层治理,提升战斗力。参与城市基层治理,依托疫情防控摸排的“四本台账”,切实把党员“双报到”做实、把“楼栋长”做实、把“网格员”做实,激活社区治理的“末端细胞”。参与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机制,配合探索建立“党群服务驿站”。

17.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践行县委“融城发展、协同发展”战略部署,理清、找准医疗保障工作融入的切入点,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努力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引导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到农村、社区、企业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升居民文明素养,积极推进天府旅游名县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18.推动医疗保障工作上台阶。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攻坚克难,深化改革,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管好用好医保基金,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质量,努力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确保全县人民能够及时、有效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 篇十八

2020年,我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力支持xx市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在互助共享中充分发挥着住房公积金的重要职能作用,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一)公积金提取持续增长。2020年我们为9.2万名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24.53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8.17亿元,离退休及其他提取6.36亿元,累计为22.62万名职工办理各类公积金提取124.56亿元,本着以人为本、应提尽提的原则,最大程度满足缴存职工的使用需求。

(二)公积金贷款创新使用。2020年,我们受xx市政府的委托,先后两次召集阜城房屋开发单位以及各大银行开展房地产市场座谈会,派出人员深入各大楼盘进行进度摸排,并在街头巷尾对群众进行市场随访,在此基础上形成市场预测报告上报给市政府,为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重点加快贷款的审批和发放速度,贷款审批时限从原来法定的15个工作日减少到10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手续就及时发放贷款,有效满足了职工购房的资金需求。

2020年为5634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8.13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87.07亿元,为70972户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个贷率达123.91%。

(三)社会效益明显,保障改善民生。

2020年,我中心支持职工住房消费资金达36.3亿元,住房贡献率达109.29%,为房地产市场提供了资金量,拉动了住房消费,当年为全市创造税收达3亿多元。

截至2020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6.08亿元,为解决或改善住房问题提供了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了我市廉租房、保障房房源不足的压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2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工作计划(完整) 篇十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扎实有效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法治住建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内部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持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普法对象。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

学习。

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出版发行为契机,迅速兴起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热潮。将《纲要》作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必备书目,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聚焦学思践悟,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

(二)广泛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积极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推动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坚持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宣传民法典、自觉遵守民法典、严格执行民法典,积极推进和保障民法典实施。

(三)突出学习宣传住建法律法规规章。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宣传与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党章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全面形成党组领导、单位(科室)合力、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实效,精准普法。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

对照。

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工作,找准普法工作的切入口、着力点,精准发力、按需实施。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依托新媒体新技术,优化普法内容和形式,开展好日常法治宣传和主题法治宣传,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实效性。

(三)加大力度,学法用法。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法治培训讲座、庭审观摩、住建大讲堂、法律知识答题竞赛、研讨交流、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在学习法律上要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点、高出一筹,以自身爱学善学法律的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

(四)及时。

总结。

迎接考核。各科室(单位)要及时总结学法普法经验做法主动将收集的有关普法宣传资料、图片、视频等于每月25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科。局党组和法治建设工作。

领导。

小组将定期与不定期对普法宣传情况开展检查、梳理总结,对。

工作。

落实不到位影响年底考核的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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